退房,是很多購房者迫不得已的決定。誰也不想自己花了大量時間挑選的房子白忙活了。但是呢,總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讓購房者不得不做出這個選擇。 1、房屋面積出現偏差 2、延期交房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按時交房,經購房者催告后仍然沒能在合理的期限內交付,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,退房。 3、擅自更改房屋規(guī)劃設計 如果購房者發(fā)現開發(fā)商在未經允許和告知的情況下,擅自修改了房屋結構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為,可解除購房合同,要求退房。 4、房屋的主體質量不合格 5、房產證不能按期辦理 6、購房者未能辦理銀行貸款 因為現在買房大多數依賴貸款,如果因為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導致貸款沒有成功辦理的情況,買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申請退房的。 7、一房多賣或者房屋已抵押 有些無良開發(fā)商在房屋銷售的過程中,出現了一房多賣的現象;或者開發(fā)商一方面將房子抵押給銀行,一方面還拿出來公開銷售,這兩種情況一旦發(fā)現都是可以要求退房的。 8、開發(fā)商有沒有銷售資格。
來源:中新網